保障安全輸配丨揚州中燃對LNG應急調峰儲罐進行“體檢”

發布時間:2021-12-16

  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氣爆炸事故調查報告結果顯示,燃氣經營企業未按國家規範要求進行壓力管道全面檢驗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2014年國家頒布的《特種設備安全法》明确要求,特種設備需按規定進行定期檢驗,以保證人民群衆生命财産安全。

  冬季保供特殊時期确保生産安全和保供安全更加重要。揚州中燃楊廟天然氣儲備站于2018年11月投入使用,在近幾年的冬季天然氣保供任務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2021年12月11日起,揚州中燃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的要求,對楊廟儲備站站區内壓力容器、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了一次全面“體檢”。LNG儲罐罐體壁厚檢測、真空度檢查、罐體與壓力管道20%焊縫的超聲波、磁粉抽檢以及管道單線圖繪制等,每道檢查工序在市特檢院“醫生”手中有條不紊的進行着。

  經過幾天緊張而忙碌的“體檢”工作,儲備站所有特種設備各項指标完全達到繼續使用的要求,安全、可靠的供氣設備為今年冬季的天然氣保供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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