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城建園林景觀有限公司萬福源水廠綠化招标文件

發布時間:2015-03-20

報價須知

招标人

揚州城建園林景觀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

萬福源水廠綠化苗木種植、移植、養護

報價範圍

根據任務單及相關資料

質量要求

合格,兩年質保期内苗木成活率100%

報價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資質條件:1)營業執照具備相關的經營範圍;2)商業信譽良好,近幾年來具有類似項目業績; 3)園林景觀三級及以上資質

報價文件份數

報價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

報價截止時間

2015年3月23日下午17時00分

報價文件遞交

地址:揚州市城建園林景觀有限公司3F審計部

标書裝訂

及密封要求

1、加蓋報價單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印鑒。

2、報價人人資格文件原件或掃描件(需密封)。

投标報價方式

1、投标人根據甲方提供的苗木清單分項報價(苗木費、種植費、移植費、兩年養護費)

2、提供投标單位2013年以來有類似   綠化  工程(以合同為準且合同價款   50  萬以上)的合同掃描件或複印件

3、種植、移植報價應包含種、移植過程中的所有運輸費用(移植地點已在苗木清單中标注)且投标人不得以運距等因素額外增加費用;養護報價應包含綠化養護所有工作内容及一切與養護内容相關的輔材(支撐、草繩、養護用水等)、材料、機械費用。

評标辦法

分項報價最低單位作為候選(即:評标委員會根據甲方提供清單規格、樹形标準、種植養護要求考評分項報價,經評審、競争性談判結合業績證明,綜合确定中标單位。)

其他

1、下文中與“前附表”内容不一緻的,以“前附表”為準;

2、清單内的外購苗木需符合清單規格要求,植株強壯、完整、全冠、樹杆挺直、不偏冠、無病蟲害

3、工程質量保修承諾:本工程質保期為兩年,質保期範圍内發生成活問題由施工方免費更換同等規格的樹木。

合同結算方式

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綜合單價方式,工程量按實結算

聯系方式

地址:史可法路58-21号(鴻福家園旁)

電話:0514-87915927,18051063061

郵箱:249420698@qq.com

聯系人:王璐

附件

1、萬福源水廠綠化清單

一 、投标函

招标人:揚州城建園林景觀有限公司

1、根據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單位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須知、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和其他有關文件後,我方願以人民币            萬元的價格,按上述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及工程預算的條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證在2015年      月    日開工,2015年     月     日竣工,即            (日曆日)内竣工,并達到           (質量标準)。

3、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間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約束。

4、除非另外達成協議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書和本投标文件将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5、我方承諾經過初步評審的電子文件及按照要求對投标文件所作出的澄清、說明、補正内容,成為我方投标文件的組成部分。如果我方中标,施工合同将以包含上述文件的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内容為基準進行簽訂和執行。

投标人:(蓋章)

單位地址:史可法路58-21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

郵政編碼:

電話:87915931

傳真:

開戶銀行名稱:

銀行帳号:

開戶行地址:

日期:   2015  年  3  月    日

承  諾  書

緻:揚州城建園林景觀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稱)

我公司自願參加貴單位(公司)        工程的投标,并作以下承諾:

本工程質保期為兩年,質保期範圍内發生質量問題由我公司免費更換同标準的樹木。

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3 月     日

二、合同條款

工程施工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制  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揚州城建園林景觀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事項協商一緻,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萬福源水廠綠化采購、種植、移植、兩年養護等

承包方自行考察現場,并完成發包方下發的圖紙、清單施工内容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15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15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标準

工程質量标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暫定(大寫):         (   元)

投标人必須将本工程中産生的廢棄物運出單位外,不得以運距等因素調整價格。

六、本合同及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别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證期内承擔工程質量保活責任。

八、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若承包人工程進度不能按合同執行,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15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揚州城建園林景觀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号:                       帳     号: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略)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1)本合同及補充協議書(2)中标通知書(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專用條款(5)合同通用條款(6)标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7)工程量清單(8)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2、語言文字、适用法律、标準及規範

2.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 語言文字。章

2.2适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适用的法律、法規、條例及江蘇省、揚州市地方法規、規章。

2.3适用标準、規範

适用标準、規範的名稱:見本招标文件中技術标準和要求部分。

發包人提供相應标準、規範時間:承包人自行解決。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發包人工作

1.1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開工前

(2)将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一切由承包人自行協調解決。

1.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按發包人的布置要求,承包人有配合與該工程建設有關工作的義務。

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2)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承包人必須按實際需要,提供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施工照明等,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承包人負責。

(3)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承包人自行解決。

(4)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執行通用條款。

(5)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工程交付使用前承包人自己發生的損壞或因承包人保護實施不當而産生的第三方對成品(及半成品)的損壞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成品(及半成品)保護涉及的所有費用已含在報價中。

(6)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上述保護工作、措施由雙方商定,承包方負責實施,發包方承擔費用。

(7)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施工過程中,要求現場工完料清,承包人應及時清除現場的所有不需要的障礙物,并應根據發包人要求轉移剩餘材料,清除現場殘物、垃圾或轉移臨時工作用具以及工程不再需要的施工設備。如果承包人清除現場垃圾不及時,發包人有權委派他人清除現場垃圾,由此發生的費用從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工程竣工驗收後3日内,承包人需自行拆除臨時設施及附屬物,完成所有的人、材、機全部退場,并将其運出施工現場,放置于合适的場所。所發生的費用已包含在投标報價中。

(8)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進場樹木需報發包人。若樹木檢測結果與投标時投标文件所述材料或規格不一緻或樹形未達要求,發包人有權拒絕不合格苗木進場,直至整改滿足工程要求,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進度計劃

1.1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根據實際情況,由發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提前通知,承包人應積極配合。

1.2 因承包人原因導緻工期延誤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以    日曆天為基數,每逾期一天支付違約金500元/天。

四、驗收及質量

1.1驗收

1.1.1苗木入場驗收:規格質量達标,否則不允許使用。

1.1.2綠化實際完成工程量核定:開工後7天。

1.1.3驗收不合格,要求中标人繼續補栽,直至達到質量要求。

1.2工程質量要求:

1.2.1綠化苗木品種、規格,詳見清單。

1.2.2苗木應品種優良、純正、無病蟲害,要求根系發達、生長健壯,樹形優美,全冠。

1.2.3工程必須驗收合格。安檢、質檢達标,綠化檢測達标。

五、綠化養護

1. 總體要求

綠化養護必須由相對固定且具有一定專業技能的人員來承擔,中标人應嚴格按照投标文件中人員配備承諾向招标人上報管理人員的聯系方式等,以便于綠化管理。

2. 綠化工程養護時間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在養護期内,承包人應該及時更新死亡的苗木。養護内容包括:修剪整形、病蟲害防治、澆水施肥、松土除草、衛生保潔、綠化補植等。養護内容包括:修剪整形、病蟲害防治、澆水施肥、松土除草、衛生保潔、綠化補植等。

3. 本工程養護期為兩年,養護期内的苗木死亡由承包人免費更換同标準的樹木。

六、安全施工

(1)承包人必須按國家、省、市對安全生産、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組織實施施工,否則一切後果均由承包人負責。

(2)施工現場安全由承包人負全面責任,在承包人施工現場區域内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均由承包人負責,并支付相應的費用,發包人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發生安全事故後,承包人應保護好現場并做好各項相關善後工作,并于2小時内通知發包人。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

1.1本合同價款采用     固定單價    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單價合同,工程量的風險由發包人承擔,價的風險由承包人承擔。竣工結算的工程量按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應予計量、實際完成且經驗收合格的工程量确定。

本合同的固定單價為全費用綜合單價包含:苗木采購、運輸、種植、移植、兩年養護所包含的所有輔材(支撐、草繩、養護用水等)、設備、機械等費用。

2、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3、程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工程合同價的50%,一年後支付工程審定價的30%,質保期滿支付剩餘部分尾款(不計息)。

(2)結算時,承包人需向發包人開具工程稅票,方可結算。

八、竣工驗收與結算

結算方式:實際完成工作量

承包人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竣工驗收後30天内。

九、争議

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産生争議時:由揚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向發包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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