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各部室:
為深入貫徹依法治企,不斷提高集團工作依法用法水平,經研究,決定聘請揚州市瓊宇律師事務所劉松岩律師為集團法律顧問,聘期為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劉松岩律師簡介
劉松岩律師,揚州瓊宇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主任律師,全國首批律師從事集體科技企業産權界定法律業務資格律師,中國企業法律顧問協會發起人,揚州市優秀律師,有着二十餘年的執業經曆。在投資、貿易、合同法、公司法、房地産法律事務、銀行金融保險法律事務、人身損害賠償法律事務、知識産權法律事務、勞資法律事務等方面有較深的造詣,曾成功辦理了大量典型、疑難、複雜、有影響的案件。其成功辦理的一起合同糾紛案件,曾作為典型案例在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欄目中播出。
二、 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法律顧問是預測企業目前存在的或者潛在存在的法律風險,并采取有效措施對這些風險進行預防,以避免以後面臨的法律風險,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及經濟損失。
(一)為集團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幫助;
(二)協助審查、草拟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事務文書;
(三)對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 對有關決策事項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四)經甲方授權發表律師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五)辦理涉及财産關系及非财産關系的見證;
(六)每年度為企業員工舉辦不少于兩次的法制講座和法律培訓,增強員工的法律意識;
(七)參與或代理參與項目談判、矛盾糾紛的協調處置;
(八)辦理委托的資信調查、公司組建、清算和企業改制等非訴訟法律服務;
(九)提供須由律師事務所承擔責任的法律意見書等非訴訟法律服務事項;
(十)提供其它非訴訟專項法律服務;
(十一)優先代理參加訴訟或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申請法律顧問服務的要求
(一) 常規工作:各部門在日常工作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問題,可及時和法律顧問聯系;
(二) 對外工作:各公司、各部門經集團授權,代表集團對外簽訂合同或協議時,應主動征求法律顧問意見,并在《文件蓋章審批單(合同、協議類)》(表二)上注明法律顧問意見,到辦公室蓋章時備案存檔;
(三) 參與糾紛、洽談或委托事項:因工作需要法律顧問參與有關糾紛處置、項目洽談或委托法律服務等事項時,相關部門應填寫《法律顧問服務申請單》(表一),辦公室協調服務。
各公司、各部門在聯系法律顧問服務過程中,有任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聯系辦公室。